努力實現醫防融合 治理衛生服務碎片化

本文轉自:青海法治報

張文郡:

青海省政協委員

青海博和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

圖片由本人提供

青海法治報·法眼記者 張璐

記者:請問,您今年有什么提案?

張文郡:我今年的提案是關于青海公共衛生治理能力及體系建設。

記者:請您簡單介紹一下提案的相關背景?

張文郡: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很大影響,對餐飲、旅游、電影、交通運輸等行業帶來的沖擊很大。我注意到公共衛生防護在組織實施防控措施時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部門之間的信息和物資在橫向、縱向協調時是否順暢、公權利和私權利的沖突、委托權使用規范和社會公益單位以及個人隱私保護等,體現出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方面需要提升和完善,這需要一個參照標準和規范。

記者:您的提案中有哪些好的建議?

張文郡:一是要轉變發展理念。我們不能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忽視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二要厘清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中政府、市場、群眾之間的關系。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平性比經濟收入和財產分配的公平性更重要,因為身體健康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質量。三要以健康為核心,根據我省特點,努力實現醫、防融合,治理衛生服務碎片化。四要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為抓手,全面提高民族地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五要加強健康教育,增強群眾自身的健康責任意識。六要強調法治理念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各方采取應急措施時存在的問題,在疫情防控中行政部門能依法、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信息,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把握防控最佳時機。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交管部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取得人大和政府授權或委托,此外,應急處置措施做到精細化,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對困難群眾(如受病毒感染者、疑似患者及其親屬)提供幫助,保護公民信息和隱私安全。避免物資緊急征用相關的行政權限爭議,按照“調查、協商、決定、公告、補償”等正當程序,有效提升公務人員應急能力,同時必須開展常態性衛生事件預案的制定、熟悉和演練。

關鍵詞: 碎片 努力實現 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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