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考試管理實施辦法出臺 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

近日,《蕪湖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考試管理實施辦法》出臺。根據該實施辦法,我市將大幅壓減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次數和科目,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出臺該實施辦法,旨在貫徹落實“雙減”政策,扭轉唯分數、唯升學評價導向,切實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提升全市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在具體措施上,大幅壓減考試次數和科目。各縣市區不得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入學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小學階段不得進行期中考試,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可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各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七、八年級的語文、數學、外語可進行期中考試,八年級地理、生物學可在下學期進行期中考試和1次模擬考試。為適應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九年級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康可在上學期進行期中考試,下學期正常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后,在總復習階段可組織1-2次模擬考試。

與此同時,規范考試命題管理。一方面規范考試命題內容,義務教育階段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其他考試都不具有甄別和選拔功能;學校考試命題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一方面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引導教師積極探索基于情境、問題導向、深度思維、高度參與的教育教學模式,引導學生關注生活、關心社會、關愛國家;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學校期中期末考試一律實行等級評價,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

此外,我市還將進一步嚴格招生考試管理。各縣市區、各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招收特長生。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不得組織任何與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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