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蘭溪:提高房屋征遷購房獎勵,貨幣化安置戶買新房最高獎房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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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據“蘭溪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浙江省蘭溪市于8月1日發布《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針對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房屋征遷三方面提出了利民新政策。

政策提到,購房補貼方面,在蘭溪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房屋征收的產權調換房、農民集聚安置房、人才特供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并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額的1%給予補貼;購買二手住房并辦理網簽的購房人則按契稅計稅金額的1%給予補貼。

同時,提高房屋征遷購房獎勵,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項目,采取貨幣化安置的安置戶在本市城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20%的購房獎勵,在集鎮范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購房款(不超過總費用限額)15%的購房獎勵基礎上,分別再增加5%的獎勵補助。

此外,國有土地房屋征收項目,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并在蘭溪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給予被征收房屋主體評估價值(不含裝修、附屬用房價值)10%的購房獎勵基礎上,再增加5%的購房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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