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可享受6項政策紅利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7月28日,山西省晉城市發布《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晉城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據《通知》,本次條例試點方案明確了繳存范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應繳范圍之外的,達到法定就業年齡,在本市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可以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

實行協議管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靈活就業人員簽訂繳存使用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靈活就業人員書面承諾主體資格,并按相關約定和規定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開展靈活繳存,即靈活就業人員繳存金額自主確定,繳存方式資助選擇,繳存人按銀行托收或主動繳款方式進行繳款。

繳存靈活轉換,即靈活就業人員異地就業的,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轉移接續。本方案實施前已開戶的靈活就業繳存人員,應簽訂繳存使用協議,納入統一管理。

支持靈活提取,即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貸款本息已結清的情況下,不受用途、頻率、額度等限制,可提取自愿繳存部分的住房公積金。

實行存款掛鉤,即實行繳存貢獻與貸款權利相匹配的存貸掛鉤機制,結合繳存貢獻評價,綜合繳存余額和繳存時長等因素,確定貸款額度,體現“長繳多貸、多繳多貸”。

加大政策支持,即市財政對自愿繳存的搞笑等畢業生予以繳存補貼,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在寄存達到一定時限且未使用的可享受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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