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快看點丨龍華又將新添一營收超15億的產業園,設計產業園二期要來了

今天(10月10日),深圳公布了龍華設計產業園(二期)重點產業項目遴選方案。

項目名稱為龍華設計產業園(二期),總用地面積約7904.6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為29970平方米;項目建成后預計形成營業收入超15億元,納稅額超5000萬元有利于推動龍華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未來打造高端商業服務業集聚區,凸顯北站片區“國際會客廳”的形象,對深圳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意向用地單位有兩家:


(相關資料圖)

單位一:中交一公院(深圳)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二:深圳市華西工程設計建設有限公司

退出機制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成交前,若有聯合體成員退出,則終止該項目出讓;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成交后,若有聯合體成員退出,按《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等相關規定處理。

項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近年來,國家層面先后出臺多項規劃政策,大力支持交通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重點提升我國設計產業的創新能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指出,“推動生產性服務業融合化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也強調“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加大專業服務業領域開放力度,打造專業服務業產業集群,加快建設一批專業服務業示范基地”。

本項目將圍繞市政公用設計、建筑設計、軌道交通設計、公路鐵路設計、巖土工程設計、地質災害處理設計、EPC工程總承包研究、BIM技術研究、裝配式建筑、綠色低碳建筑技術研究等重點方向,在一期項目的基礎上打造龍華設計產業園(二期)項目。項目建成后將進一步提升龍華區設計行業綜合競爭力,促進人才集聚,形成資本、技術、裝備及服務的完整產業鏈條,帶動設計板塊上下游產業加速發展,對打造龍華設計產業園成為工程設計業務全覆蓋的現代服務產業園區有重要意義。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深圳市產業發展導向和我區產業發展定位,兩家意向用地單位及母公司在深圳市均無自有產業用地,在龍華區均無自有產業用房,其中意向用地單位一母公司在福田區持有881.11平方米辦公用房和208.87平方米宿舍用房,但該用房未享受市、區創新型產業用房優惠政策。

(二)可行性:

近年來,隨著國家加快布局新基建,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全面鋪開和縱深推進,以及國家鐵路和城際軌道交通規模化快速發展,工程設計行業市場前景廣闊。

聯合意向單位的母公司是我國交通工程行業的頭部企業,位于美國《財富》雜志2021年世界500強排行榜第61位,累計獲得多項部、省、市級工程勘察設計、咨詢、監理優質獎。

聯合意向單位建設龍華設計產業園(二期)項目有利于進一步推動設計產業集聚,在一期項目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交通工程設計專業能力。

項目建成后預計形成營業收入超15億元,納稅額超5000萬元有利于推動龍華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未來打造高端商業服務業集聚區,凸顯北站片區“國際會客廳”的形象,對深圳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7904.6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為29970平方米,將規劃建設總部辦公研發中心、知識產權中心、人才調配中心、結算中心、實驗基地及相關配套措施,建成后由項目競得者按聯合意向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持有,其中意向用地單位一持有50%,約1.5萬平方米,意向用地單位二持有50%,約1.5萬平方米。

具體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如下:

1.總部辦公研發中心

圍繞市政公用設計、建筑設計、軌道交通設計、公路鐵路設計、巖土工程設計、地質災害處理設計、EPC工程總承包研究、BIM技術研究、裝配式建筑、綠色低碳建筑技術研究等重點方向,建設具備知識產權中心、人才調配中心、結算中心、實驗基地等功能的總部辦公研發平臺。擬規劃建筑面積約20980平方米。

2.綜合配套

設物業服務用房、公交首末站、宿舍、小型商業、食堂等各種功能配套建筑。擬規劃建筑面積約8990平方米。

產業類型及要求

(一)產業類型:

《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中鼓勵發展類A16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中的A1611 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建筑設計、市政設計、政策咨詢等城市建設管理專業服務。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該產業類型屬于適用產業發展導向修正系數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現代服務業,產業發展導向修正系數為0.5。

(二)主體資格要求:

本項目建設用地由2家企業聯合競買、建設,聯合競買申請人須簽署聯合意向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出資比例、產權分割、項目建設職責以及承諾事項等內容;

2.競買聯合體各成員均為在深圳市注冊的企業法人;

3.競買聯合體為符合《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遴選要求的企業聯合體。

(三)產業標準及產品品質:競買聯合體成員(或對其全資控股的母公司)中至少一家通過ISO 9001:2015質量管理體系和ISO 14001:2015環境管理體系,至少有一家具備市政公用行業、建筑、公路設計甲級資質。

(五)項目投入產出效率:

1.投產時間:競得用地后1年內開工建設,3年內全部建成投產。

2.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建設用地面積)≥45500萬元/公頃

3.產出效率:土地產出率(年增加值/項目建設用地面積)≥38000萬元/公頃。

4.節能環保:增加值能耗(項目年能耗總值/年增加值)≤0.01噸標準煤/萬元。

在生產過程中,粉塵、廢氣、廢水、廢渣、磁輻射污染、噪聲等的排放和產生符合國家、省、市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標準和要求。(以上投資強度、產出效率等數值最終依據土地出讓合同確定的用地面積確定)

項目用地情況

(一)用地規模:≤7904.6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

(二)用地功能:新型產業用地(M0)

(三)建設規模:計容建筑面積≤29970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

(四)土地供應方式:“帶產業項目”掛牌出讓

(五)期限:三十年

(六)權利限制:

1.本項目為多方共有產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價與建筑物的殘值之和。

2.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項目所有建筑面積(除公配設施外)原則上不得出租,確有出租需要的,允許一定比例用房租賃給產業鏈相關企業,出租比例不超過建筑面積的20%,最高租金為出租時市場評估價的50%;土地出讓期內不得轉讓、以股權轉讓(導致企業控股權或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的轉讓)或變更的方式變相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構)筑物及附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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