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趙長富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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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營口市委原書記趙長富(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寧省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長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朝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長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享受優惠政策、環保審批、工程款撥付、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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