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統籌是什么原因_大病統籌是什么

1、大病統籌是我國醫療保險的一種模式,由于條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級統籌,各地對此項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統籌,上海的住院醫療保險統籌;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統籌”的原則,即規定一個起付線,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完全根據當地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負擔,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比例支付。

2、 根據國家關于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則,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我公司為員工統一參加了大病醫療費統籌(以下簡稱統籌),保證本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患大病時得到基本醫療,均衡企業醫療費用負擔。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 大病統籌的原則是: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

4、 大病統籌的具體相關事宜簡介如下: 一. 統籌實行基金制度。

5、 區、縣建立統籌基金,全市建立統籌調劑基金。

6、按"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份儲備"的原則籌集,專項用于大病醫療費用的支出。

7、 二. 統籌范圍: 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于統籌范圍。

8、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于統籌范圍: 1. 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 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 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 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 7. 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 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9、 三. 統籌基金的繳納: 繳費標準和費用列支: 1.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按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10、 2.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11、 3.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由企業從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12、 注:以上員工個人應繳納部份現在是由公司為參加統籌的員工負擔,作為公司為員工額外增加的福利,且未從工資中扣除。

13、 四. 醫療管理: 大病醫療實行定點醫院制度。

14、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憑《醫療保險卡》到定點醫院就診。

15、確需轉院治療的,應當履行轉院審批手續。

16、 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確需做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者使用貴重藥品的,應當履行有關審批手續,并由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承擔部分費用。

17、 五. 基金支付: 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采取分檔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

18、醫療費用支付金額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體標準如下: 1.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 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 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19、 前款各項所稱"以上"不含本數,"以下"含本數。

20、 六. 大病醫療費用的報銷: 企業填寫《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上報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審核撥付。

21、 在醫療費用中,由統籌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

22、企業負擔的部分不得低于70%。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鍵詞: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