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管理辦法明年正式實施

記者2日從國家旅游局獲悉:國家旅游局近日發布《導游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導游隊伍建設,保障導游合法權益,提高服務水平。辦法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國家旅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含總則、導游執業許可、導游執業管理、導游執業保障與激勵、罰則和附則六章,共40條。其中規定了導游證采用電子證件,游客、景區、執法人員等通過掃描電子導游證上的二維碼識別導游身份。原IC卡導游證已于2017年10月31日停用,全國全面啟用電子導游證。

該負責人表示,辦法對導游日常執業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重申了領隊的備案管理制度。辦法還細化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明確導游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11項違法違規行為,并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鍵詞: 導游 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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