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刷臉”接收法院法律文書

“您的案件已成功立案!案件情況請登錄深圳法院訴訟服務平臺或者撥打深圳法院熱線12368進行查詢。”這條信息來源于當事人劉軍的微信,信息里詳細寫明了當事人雙方姓名、案號和立案日期。

近年來,送達難成為制約民事審判公正與效率的瓶頸之一。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7月24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采用微信、短信等方式送達的,送達人員應當記錄收發手機號碼、發送時間、送達訴訟文書名稱,并將短信、微信等送達內容拍攝照片、存卷備查。意見的出臺,為廣東省深圳市法院微信送達平臺的建設提供了制度支持。

記者9月28日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由深圳中院和有關技術公司合作開發的深圳法院微信送達平臺,近日率先在鹽田區人民法院上線運行。這是全國法院首家結合微信人臉識別技術實現微信送達的電子送達平臺。

劉軍是鹽田區一名打工者,在鹽田區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時,關注了“深圳法院訴訟服務”微信服務號,沒過多久,劉軍就在微信里收到立案通知。“我沒有固定的居住場所,用微信接收送達通知,極大方便了外來流動人口。”劉軍對記者說。

記者隨即關注了“深圳法院訴訟服務”微信服務號,進入身份識別系統,輸入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后,會進入人臉識別系統,臉部正對手機攝像頭,進行臉部識別,并按照要求讀出系統給出的一串數字,不到兩分鐘,記者的身份識別就認證完成。

據鹽田法院辦公室技術人員楊永彪介紹,人臉識別流程中需要進行兩個驗證:一是生物活體檢測,通過唇語和聲紋等方式驗證攝像頭前是一個真實的人,而不是一張照片;二是人臉成像識別,把攝像頭拍攝的照片、身份證照片和身份證號碼信息查詢中心的照片進行對比,判斷是否同一個人。

被送達人的操作如此簡單,法院內部系統又是如何操作的呢?楊永彪打開深圳中院官網,選擇“E鍵送達平臺”,輸入賬號和密碼,進入送達信息中的“立案案件”一欄,在案件當事人信息區域,會顯示已關聯案件當事人身份證號碼,其中存在“微信送達”鏈接,點擊鏈接,就可以將立案信息推送給通過驗證的當事人或代理律師的微信上。

楊永彪說:“微信送達平臺不僅可以第一時間向當事人推送立案、分案、開庭等案件流程節點信息,還可以送達立案受理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也會提醒法官與法官助理簽收并拿走卷宗、開庭排期時間、審限、歸檔、文書上網和上訴移卷等工作事項。”

記者了解到,微信送達平臺沒有上線前,鹽田區法院每天需要3名工作人員填寫和登記上百份需要送達的紙質郵件;微信送達平臺上線后,法院節省了大量人力、物力,也為當事人節約大量時間成本。

負責該平臺開發的深圳中院科信處工程技術人員馮劍文介紹說:“微信送達平臺上線,極大地提高了法院與當事人的溝通效率,精準的微信消息推送技術及電子簽章技術,解決了當事人及代理律師簽收電子送達文書、獲取案件辦理進度等困難問題。未來還將在訴訟服務、司法公開、移動辦公、隊伍管理等領域進行更深度探索。”

關鍵詞: 法律文書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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