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四川省7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試行意見》,破解農村集體資產產權長期虛置問題,建立發展現代農村新型集體經濟。日前,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委農工委印發通知,明確今年起啟動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探索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
四川擬擇優選定50個試點縣,并每年安排5億元支持資金。各試點縣將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組為試點單元,選擇至少10個以上的行政村作為試點村,兼顧探索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村服務業、物業經濟和合作經營等四種不同發展路徑,重點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經營,并推進行政村區域內的土地股份合作聯社發展。同時,加強同鄉鎮經濟發展在市場、品牌、產業、勞動力等方面的聯動與合作,注重推進一二三產業在鄉域、縣域內的融合發展,培育主導產品品牌,提高產業外部競爭力。
各試點村將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選擇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并建立相應治理機構。現階段可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發放組織登記證書,據此辦理銀行開戶等手續。同時,推進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和成員界定,有條件的可開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將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推進“政經分離”,理順與村“兩委”關系。
四川將依托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探索財政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村集體;探索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轉交村集體持有管護和作為村集體股權的政策措施;在貧困村探索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折股量化為村集體和農民持有的股份;鼓勵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及資金項目向試點村傾斜;對村集體領辦合作組織、發展農業產業項目優先扶持;探索政府優先購買村集體相關服務;落實相關稅收和金融支持政策,加強土地等政策扶持。
四川各地要建立投資經營風險分析評價機制,設置風險紅線和退出機制,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的所有權不得用來承擔經營風險,也不能用來入股、抵押、擔保。
各試點縣將采取競爭性立項等方式確定試點村。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將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支持試點。試點資金主要用于鼓勵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零散土地整治、發展為農服務、物業經營等補助,可購買或建設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設施設備,也可作為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專合社或合作經營的股本金,但不得用于項目配套、償還鄉村債務、建設樓堂館所、購置交通通訊工具和發放個人補貼等方面。四川省財政廳將組織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建立激勵約束和進入退出機制。
除試點村外,各試點縣還要另選不少于10個村支持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應治理機構,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工作成效也將作為試點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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