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談山東“疫苗”案:快速反應機制行之有效 韓德君
“山東‘疫苗’案后,我們體會到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黃河在“看得見的正義”高端網絡訪談中如是說。
據悉,山東濟南龐紅衛等人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發生后,檢察機關啟動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共批準逮捕350余人,查處相關職務犯罪嫌疑人247人。
記者注意到,2016年3月新聞媒體曝光山東濟南龐紅衛等人非法經營疫苗后,最高檢下發了《關于切實做好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辦理工作的通知》,啟動了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
黃河介紹,一旦啟動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就意味著要最高檢督導,各級檢察院上下聯動,及時研判案情,準確作出反應;就意味著要組織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保證證據質量;就意味著要掛牌督辦,依法快捕快訴,保證高質高效。
黃河補充說,為了保證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真正發揮作用,與之相配套的工作機制還有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機制和重大案件掛牌督辦機制等。
“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是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黃河強調,對于重大惡性案件、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暴力傷醫案件,都要一律列為重大敏感案件,必須及時啟動快速反應機制,力求良好辦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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