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保制度與新農合制度整合,代表了百姓的心聲。2017年起,江西省將全面建立城鄉統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就意味著該制度實施后江西人看病報銷不分城里鄉下了。 2016年6月中旬,江西省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確定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與新農合制度進行整合,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明確到2017年我省全面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提出“八統一”: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統籌層次、統一大病保障機制。 覆蓋范圍:統一登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全省城鄉居民實行統一登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此外,全省城鄉居民執行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參保人員去門診看病也能報銷醫藥費 “兩險合一”之后,江西省將建立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制度。門診統籌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穩定在50%左右,其中一級及一級以下醫療機構65%左右。也就是說,實行了門診統籌制度之后,參保人員去門診看病也能報銷醫藥費。 住院醫療待遇也有所調整。起付標準為:一級醫療機構10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三級醫療機構600元。其中,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及其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一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設起付線。住院報銷比例為:一級醫療機構90%,二級醫療機構80%,三級醫療機構60%。對于原新農合參保人員而言,在二級、三級等縣級以上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了5%至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