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起,廣西開始實施輸配電價改革政策,預計全區一年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6.33億元,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016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將廣西列為2016年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省份。當年12月29日,廣西電網2017年-2019年輸配電價政策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明確這一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巡視員、物價局副局長程華興介紹,輸配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過去電網企業主要通過收取“賣電”和“買電”的“差價”獲取利潤,改革后將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收取“過網費”,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 “本次輸配電價改革,輸配電價水平隨電壓等級增高而下降。主要政策紅利是降低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上的市場化大工業用戶的輸配環節電價,預計全區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6.33億元/年。”程華興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