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公布了2017年立法和監督工作計劃。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將安排審議22項法規,其中初次審議的有14項;聽取和審議14項“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對3項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開展2項專題詢問。 根據立法計劃,今年將安排改革發展急需授權、一攬子修改或廢止的地方性法規(包括省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省及設區市人民政府為保障2017年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籌備和舉辦工作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關于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的地方性法規修改、關于進一步推進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有關的地方性法規修改廢止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物業管理條例(修訂)、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修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修訂)、電梯使用安全條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行政執法條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生態公益林條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14項法規進行初次審議。 此外,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條例、法治宣傳教育條例等14項法規被列為立法預備項目,將在今年度內加快進度、成熟時可提請常委會審議。生態補償條例、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預算審查監督工作的決定、氣象災害預防條例等10項法規被列為立法調研項目,將在今年度內提交調研報告。 根據監督工作計劃,省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2016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已于1月聽取和審議)、關于2017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關于2017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關于2016年旅游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關于現代服務業發展情況的報告、關于醫療保障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少數民族精準扶貧工作情況的報告、省政府關于2016年省本級決算和2017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批準2016年省本級決算;省政府關于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關于2017年1-8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于2016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省檢察院關于生態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并擇若干件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 省人大常委會還將開展郵政法和我省郵政條例以及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條例實施情況的檢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情況的檢查,并重點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詢問;開展網絡安全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實施情況的檢查,并重點圍繞預防和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詢問。省市縣人大常委會還將聯動監督省法院關于執行工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