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證監會出手接管9家金融機構

7月17日,中國證監會、中國銀保監會同時發布消息稱,依法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華夏人壽、天安人壽、天安財險、易安財險、新時代信托、新華信托九家機構實行接管。

證監會依法對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盛期貨有限責任公司實行接管

鑒于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盛證券)、國盛期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盛期貨)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第八條和第六十二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依法實行接管。

根據法規規定,證監會分別組織成立了相應公司接管組,自接管之日起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同時證監會分別委托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及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期貨有限公司成立相應公司托管組,托管組在接管組指導下按照托管協議開展工作。

接管后,三家公司正常經營,客戶交易不受影響,資金轉入轉出等均正常進行。接管組及托管組將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穩定經營,依法維護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等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機構實施接管

鑒于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接管條件,為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決定于2020年7月17日起,對上述六家機構實施接管,接管期限為一年。

接管期間,接管組委托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壽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交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組建六個托管組,按照托管協議分別托管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依法合規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持公司正常經營,依法維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托當事人等各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接管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事宜答記者問

一、為什么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實施接管?

答:鑒于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及國盛期貨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證監會依法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實施接管。

接管目標是保持3家公司的經營穩定,規范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期限屆滿確需繼續接管的,可依法決定延長接管期限。

二、接管工作將如何開展?

答: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經營管理權,接管組組長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職權。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的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停止履行職責。接管期間,接管組及托管組將采取有效措施維護客戶資金安全,繼續保持公司經營穩定,規范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經紀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融資類業務、債券回購、同業業務等各類業務以及國盛期貨期貨經紀等業務照常經營??蛻糇C券交易、期貨交易不受影響,客戶資金轉入轉出正常進行;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各類業務合同繼續履行,資管產品的申贖正常進行。

三、目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情況如何?

答:目前,除上述公司治理問題外,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經營總體正常,員工隊伍穩定,各項業務風險控制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據三家公司2020年5月的月報,截至2020年5月底,新時代證券總資產221億元,凈資產95億元,凈資本71億元,風險覆蓋率275.50%,流動性覆蓋率1156.08%,凈穩定資金率165.22%。

截至2020年5月底,國盛證券總資產308億元,凈資產98億元,凈資本83億元,風險覆蓋率370.25%,流動性覆蓋率366.67%,凈穩定資金率183.53%。

截至2020年5月底,國盛期貨總資產7.46億元,凈資產0.89億元,凈資本0.71億元,凈資本與風險資本準備總額比例272.30%,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例974%。

四、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客戶資產是否安全?

答: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的經紀業務客戶資金、資產安全完整。證券客戶資金按規定存放于第三方存管銀行,并納入全市場客戶資金監控系統的監控,客戶持有的證券資產按規定存管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期貨客戶的保證金、客戶權益按規定納入全市場期貨保證金監控系統的監控。三家公司各類資管產品依法托管,資產安全充分保障。

五、證券期貨行業整體情況如何?接管相關證券、期貨公司對證券市場有何影響?

答:截至2020年5月底,證券行業總資產7.91萬億元,凈資產2.10萬億元,凈資本1.68萬億元,風險覆蓋率270.45%,流動性覆蓋率246.50%,凈穩定資金率150.06%。期貨行業總資產7832億元,凈資產1228億元,凈資本677億元,凈資本與風險資本準備總額比例312%,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例640%??傮w來看,證券期貨行業整體運行規范,資本充足,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被接管屬于因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被實施風險處置的個案,對其接管是為了規范相關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防范風險外溢,更有利于證券期貨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依托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已建立流動性支持長效機制。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強市場監測,積極應對,穩妥推進接管工作,切實維護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確保金融和社會穩定。

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

一、為什么要接管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

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四家保險機構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為,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接管條件;新時代信托、新華信托兩家信托機構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和《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接管條件。為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銀保監會決定依法接管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

二、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被接管后的工作原則是什么?

一是堅持依法合規,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接托管工作。二是堅持維護穩定,保持公司正常運行,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三是堅持分類施策,根據每家公司的不同風險,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四是堅持市場化,發揮專業中介機構作用,努力推動被接管機構市場化重組。五是堅持守住底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三、接管后,是否還可以購買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產品?

可以購買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正常在售的金融產品。被接管的六家機構經營不中斷,可以正常開展業務。

四、托管組將發揮什么作用?

托管組由太保財險等六家托管機構抽調專業人員組成。托管組嚴格依照接管組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公正履行托管職責,全力幫助被托管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控體系,規范經營管理,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托管機構與被托管機構之間建立利益沖突“防火墻”,不爭搶客戶資源,不發生不當關聯交易。

五、接管后,保險消費者需要配合做什么額外事項?

不需要。接管后,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和易安財險四家保險公司正常經營,各項保險業務照常辦理。

六、接管四家保險公司后,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能否得到有效保護,接管前簽訂的保險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四家保險公司接管前簽訂的保險合同繼續有效,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四家保險公司無論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如何變化,風險如何化解,相關保險合同合法權益都將得到保障。

七、當前我國保險業經營狀況如何?

我國保險業經營總體穩健,風險完全可控。2020年1-5月,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9555億元,同比增加171%,行業現金流充裕。2020年一季度末,納入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審議的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45%、234%,遠高于100%、50%的監管要求,整個保險業償付能力維持在高水平。四家保險公司出現風險完全不影響保險行業穩健經營的大局。

八、接管新時代信托和新華信托后,公司債權人和信托產品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

接管后,債權人需根據新時代信托和新華信托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對債權進行登記。接管組將對債權進行核對并確認。同時,接管組將積極采取多種有力措施清收資產,并爭取引入新股東增加資本實力,依法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信托產品投資者需根據新時代信托和新華信托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對認購的信托產品份額進行登記,預計登記時間為3個月。接管組將對登記份額進行核對確認,并依法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督促公司積極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回收資金及時全部用于兌付投資者,切實保護信托產品投資者合法權益。

九、接管后,正常經營的信托業務如何處理?

接管后,新時代信托和新華信托的信托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將繼續履行好受托人職責,維護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十、接管后,對新時代信托和新華信托可能采取哪些風險化解措施?

接管后,接管組將按照“依法合規、維護穩定、分類施策、市場化、守住底線”的原則,穩妥化解被接管機構的風險。優先采取股權重組的方式,通過引入新股東加強公司治理,聘請專業團隊提升專業管理能力,加快盤活存量資產、加大司法催收力度,依法維護信托當事人和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

十一、當前我國信托業經營情況如何?

我國信托業運行總體平穩,風險完全可控。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行業信托業務收入191億元,累計實現凈利潤126億元,盈利狀況保持良好。68家信托公司凈資產6429億元,同比增長7.9%,凈資本覆蓋率182%,監管指標保持平穩,行業風險抵補能力進一步增強。通過不斷加強亂象整治,信托公司業務結構持續優化,通道業務大幅收縮,主動管理能力不斷增強。依法接管個別高風險信托公司,不僅不會影響信托行業穩健運行的大局,而且更有利于提升全行業的風險抵御能力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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