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高4000萬元獎勵金融機構落戶

據成都高新區14日消息,該區近日出臺的《關于加快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提出,對新引進的金融機構一次性給予最高4000萬元獎勵。

當前成都正著手建設西部金融中心。其中,成都高新區是成都市金融機構主要集聚區。2019年,成都高新區金融業增加值258.6億元,占成都市金融業增加值比重為13.66%。截至今年一季度,成都高新區已聚集各類金融機構1119家,各類金融從業人員約2.7萬人。

成都高新區此次出臺的政策提出,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托、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最高4000萬元獎勵,對省級分支機構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在成都高新區設立成都首個機構的高能級500強金融機構和頂尖股權投資機構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此外政策還提出,對公司制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對投資成都高新區企業的股權投資企業(含有限合伙企業),每家機構每年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

同時,金融科技企業年度凈利潤首次達到100萬元、達到規模以上企業標準并納入成都高新區統計庫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落戶的國家級、省級金融科技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產業聯盟等研究機構,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獎勵。(王鵬)

關鍵詞: 金融機構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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