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著力推進土地儲備考古前置 努力實現真正的凈地出讓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河南省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杜絕未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土地進入政府土地儲備庫。

長期以來,文物部門的勘查都是在土地出讓之后、相關建設項目即將動工之前,一旦發現文物,就得停工勘探發掘,很容易帶來問題和矛盾,特別是在地下文物蘊藏豐富且經濟發展較快的城市。

對此,河南省會鄭州全面實施國有土地開發建設中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置改革,將考古工作提前到土地出讓之前、考古費用均攤,努力實現真正的凈地出讓,文物保護工作由“被動跟進”變為“提前主動完成”、由“不可知”變為“可規劃”,保護力度顯著增強,成效惠及多方。

鄭州經驗得到廣泛認可,洛陽、開封等河南文物大市也陸續推行了這項改革。專家表示,土地儲備考古前置不僅有利于文物保護,降低建設單位因等待考古工作而產生的各種成本,而且文保部門不再與建設單位直接聯系,可以規避談判過程中的廉政風險,有利于財政、審計部門對考古費用的統籌和監管。

據了解,為做好城市建設過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方案還指出,要建立健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機制,按照“多規合一”要求將文物保護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各類空間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創建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記者桂娟 李文哲)

關鍵詞: 考古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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