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健康信息亂象管住新媒體是關鍵

報紙、電視、期刊等正規傳統媒體或許能按要求規范健康信息生成和傳播,但微信、微博、視頻網站等新媒體、自媒體能否遵照執行,不容樂觀

針對當前網絡上健康知識信息五花八門,質量水平參差不齊的問題,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健康教育信息服務管理的通知》,對網絡傳播健康信息進行規范。據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宋樹立介紹,要規范健康教育信息服務各個環節,在生成、傳播過程當中,要注明信息的來源和出處,注明作者和審核者的身份,注明信息發布修訂的日期以及科學依據,給出公眾信息的全貌,幫助公眾準確辨別信息的科學性和準確性(8月29日《法制日報》)。

國家衛計委發文規范健康信息服務傳播,要求注明來源和出處等詳細信息,順應了公眾的熱切期盼。長期以來,網絡、報紙、電視、期刊上諸多健康知識信息、醫療保健信息多如牛毛、五花八門,質量水平不一,公眾很難準確辨別健康信息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甚至出現一些健康信息互相“打架”,讓公眾無所適從。尤其是,像媒體已經披露的所謂“大師”及其“泥鰍治病”“綠豆治病”等信息,對老百姓產生不小的誤導。還有一些違法違規、違反倫理道德的健康信息裹挾著不明真相的人,走上了花費錢財還耽誤治病的歧路,侵犯了當事人的權益。

對這些健康信息亂象,確實不應該止于輿論譴責,或者每出一次事故、每曝光一名假專家,相關部門才有所動作。構建一個規范科學的健康信息服務與傳播機制,才是一勞永逸的做法。故國家衛計委在《通知》中要求:“在信息正式發布之前,應當對信息進行風險評估,以確保發布信息之后,不與法律法規、社會規范、倫理道德、權威信息沖突;不因信息表達不夠科學準確或有歧義,引起社會混亂和公眾恐慌或對公眾造成健康傷害”“在健康信息傳播過程中,要注明信息來源、出處,注明作者或審核者的身份,注明信息發布、修訂的日期以及科學依據等”,這些都是必要的。

問題的關鍵在于,報紙、電視、期刊等正規渠道或許能做到上述要求,微信、微博、視頻網站等新媒體、自媒體能否遵照《通知》執行,則不容樂觀。比如微信就是健康信息“不健康”的重災區,這類社交媒體的信息封閉性高,信息透明化較弱,無法被有識之士及時糾錯。要規范微信等新媒體、自媒體的健康信息生產與供給,相關部門就要對它們加強監管。比如對涉及傳播健康信息的微信公眾號做好備案,對其傳播的內容進行監督;同時建立處罰機制,提高違規成本,對微信公眾號出現違規行為及時作出處理,使其自覺杜絕“不健康”的健康信息傳播。當然,這也需要將監管義務賦予各家平臺。

在管好現有的健康信息服務傳播平臺之時,相關部門還應搭建權威的健康信息服務傳播平臺。一者,正如衛計委所希望的,要從政策、環境上創造良好氛圍與條件,鼓勵專業人員加強健康知識科普,激勵他們把自己的專業知識轉化為群眾的健康知識,為提高群眾的健康素養作出貢獻。當然,這些專業人員在提出新觀點和新的研究成果時,也當標注“屬于個人觀點、屬于最新研究結果”。二者,要利用新媒體、自媒體,為公眾多搭建一些權威、準確、值得信賴的健康信息平臺,給公眾提供權威、準確、通俗易懂的健康知識,并為其他平臺做好示范。如此,健康信息混亂之狀,或可改觀。(何勇海)

關鍵詞: 關鍵 媒體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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