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市公司退市成為資本市場的一大焦點

日前,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2020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上表示,對于嚴重財務造假的“害群之馬”、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僵尸”,增強退市剛性,決不允許“久拖不退”。個人以為,增強退市剛性,需要剛性措施作保證。

近段時間以來,上市公司退市成為資本市場的一大焦點。今年10月9日,高層發布《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其中就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10月31日,金融委專題會議提出要“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11月2日,深改委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前不久,證監會召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動員部署會,對六個方面的工作進行重點部署,其中就提出上市公司退市要暢通“出口關”。短期內高層不斷劍指上市公司退市問題,這在此前是不多見的。

對于上市公司退市問題,市場一直頗有微詞。雖然在2001年出現首家公司退市后,也連續幾年有上市公司退市,但也曾經出現連續多年沒有任何一家公司退市的鬧劇。顯然,這并非沒有上市公司觸及其時的退市條款,而是某些上市公司采取了規避退市的措施。比如有上市公司通過停牌并啟動重大資產重組的方式,借以逃避退市。還有的上市公司通過采取財務重組、報表重組等手段規避退市?,F實案例中,這些上市公司也取得了效果。

上市難退市更難現象,也引發了市場改革退市機制的呼聲。而隨著證監會對于退市制度的不斷深化改革,上市公司退市已取得階段性的成果。比如從退市條款來講,無疑更加豐富了,形式也更加多樣化了;而從退市公司看,也越來越多了。除了吸收合并、重組退市外,像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重大違法、面值退市、年報非標退市、虧損退市、不披露年報退市、涉及重大安全退市等案例均有產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面值退市已經成為近幾年來上市公司退市的主流,這既是市場投資理念發生改變的結果,也是退市制度不斷改革的必然。

盡管如此,滬深股市仍然大量存在應該退市卻沒有退市的上市公司。一是某些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證監會常常只作出行政處罰,而沒有啟動強制退市的程序。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不退市,毫無疑問會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也是對財務造假行為的一種縱容。

二是市場上存在大量的僵尸企業。這類上市公司或財務狀況嚴重不良,或業績長期虧損,或已淪為空殼公司。這類公司屬于名副其實的股市“不死鳥”,要業績沒業績,要盈利沒盈利,要營收沒營收。而且,個別只有幾個員工的企業,其股票市值還不低,也確實是市場中的一大怪象。

三是長期無法回報股東的上市公司。這樣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數。A股市場上長達超過10年不回報股東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數,客觀上講,這樣的上市公司,只有投機價值,已經喪失了投資價值。而且,隨著市場投資風格、投資理念的變化,最終其投機價值或許也將會失去。而一家企業上市,除了融資外,回報股東是最基本的要求。

要將上述三種上市公司掃地出門,現行的退市制度顯然鞭長莫及。因此,對于退市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勢在必行。一方面,需要降低退市的門檻,豐富退市內容,讓退市更難變得不再難。另一方面,執行也是關鍵性的因素。比如可簡化退市程序,觸發退市條款的,取消暫停上市的過程,縮短退市整理期的時間,讓上市公司退市更快捷,更簡便。

關鍵詞: 上市公司 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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