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就員工履職行為監管發布《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行為監管,推動行業自律和內部廉潔建設,銀保監會日前發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回避區分關鍵人員回避和普通員工回避兩類。前者指的是銀行保險機構中對該機構經營管理、風險控制有決策權或重要影響力的各級管理層成員和內設部門負責人,非執行董事、股東監事和外部監事參照關鍵人員實行履職回避。其他員工為普通員工,在銀行保險機構中從事輔助性服務的勞務派遣人員,參照普通員工實行履職回避。

《指導意見》對關鍵人員實行業務回避和任職回避的雙回避管理。同時重點關注關鍵人員的親屬回避管理。明確規定,本人與親屬不得在同一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管理層成員的職務,或有直接上下級管理關系的職務;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管理層成員的單位,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內控、內審、風險管理、授信審批、投資決策、投資交易等工作。員工有親屬在監管機構工作的,銀行保險機構應合理安排該員工崗位及崗位職責,避免員工與親屬存在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關系,避免出現影響監管公正的情形。

對普通員工實施有重點的業務回避,要求員工在辦理重點業務時,如涉及本人、親屬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的,應主動匯報并提請業務回避。(記者 周芬棉)

關鍵詞: 銀保監會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