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澄清正名機制 為干事創業的黨員干部撐腰鼓勁

黨員干部、監察對象受到誣告陷害、錯告誤告且造成不良影響,應給予澄清正名;對誣告陷害人應嚴肅處理,典型案件可在媒體公開曝光……日前,安徽省紀委出臺為受誣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的若干規定,為敢于擔當的黨員干部撐腰鼓勁,保護干事創業激情。

安徽省紀委出臺的規定要求,對安徽省委管理的黨員干部、監察對象以及省紀委監委管理的紀檢監察干部,經核實確屬誣告陷害、錯告誤告行為,且給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響的事項,包括在換屆選舉、選拔任用等方面可能受到影響,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正常工作生活等受到影響,經核實已有明確結論仍受到反復舉報或造成其他不良影響的,應當予以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的方式有多種,包括通過向被反映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和其本人發函反饋核查結果、澄清有關情況,以及通過召開會議、發文通報和發布公告等。

另一方面,對經核實認定的誣告陷害人,安徽要求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通過誣告陷害行為獲得的不當利益,建議依法予以取消、撤銷、收繳或者宣布無效。對典型的誣告陷害案件,視情在媒體公開曝光。

據了解,安徽多地也結合實際出臺了為干部澄清正名的規定。其中當涂縣規定,對實施誣告陷害的非黨員和非公職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黨員、公職人員給予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領導干部可給予停職檢查、調整崗位、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在蕪湖市,今年以來已為黨員干部澄清正名307人次。(記者徐海濤)

關鍵詞: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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