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修改5件地方性法規 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工作

通過對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重慶市對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5件地方性法規做出相應修改,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工作。

9月26日,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5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重慶市司法局局長張德寬介紹,重慶市從證明事項“索要方”和“開具方”兩端著手,對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梳理出《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重慶市基層法律服務條例》《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辦法》等5件地方性法規需要做相應修改。

此次修法后,重慶市民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有5項證明不用再提供或改變提供方式,分別是:申請在國有土地上建成房屋的初始登記不用再提供房地產坐落證明;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由原來的“涉及房屋征收補償的,取得房屋征收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變為“涉及房屋征收補償的,取得房屋征收部門出具的補償安置材料”;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時,不用再提供戶口證明文件、原宅基地登記證明;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時,不用再提供資產證明;單位和個人到地方的檔案館利用已開放的檔案所需手續由原來的“憑有效證明”變為“持有介紹信或者工作證、身份證等合法證件”。(記者柯高陽、周聞韜)

關鍵詞: 地方性法規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