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縣財政局四舉措重新構架目標考評體系

江西省吉安縣財政局為切實轉變財政干部工作作風,出臺考評新辦法重新構架考評體系,激勵財政干部在工作中合力共為、全力作為,確保全年財政工作任務全面完成。一是細化考評原則。全面打破“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沒別樣”的失衡格局,在考評工作中堅持客觀公正與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多方考評與共同監督的原則、堅持單位(股室)與個人共榮共辱的原則,單位(股室)得分影響個人得分,個人行為影響單位(股室)得分。二是推出考評亮點。著重從德、能、勤、績、廉、效等方面對機關干部進行年度考評,考核得分由以下兩部分構成:所在單位(股室)的考核得分計入個人得分,權重為50%;相關人員的評分權重為50%,其中局班子成員的評分權重為20%、相關負責人的評分(分管領導對股室負責人評分、股室負責人對股員評分)權重為20%、全體干部職工的評分權重為10%。三是強化工作責任。對單位(股室)工作人員出現違反“八項規定”、公務接待規定及違規插手工程建設制度的,機關效能建設中被明察暗訪通報的,發生財政資金風險的,影響客商利益、縣內投資環境及單位形象的,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等其中現象之一的,一律取消當事人及所在單位(股室)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增強二級單位副職、股室負責人工作責任心,對該單位(股室)當年目標考評得分低于基礎分部分給予其折半扣分。四是注重考評運用。通過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行量化考評,有效推動各項日常工作全面落實,以考核分值評定工作成效,將考評結果作為股室(單位)年度工作評先的主要依據;而個人考核得分在考評結束后張榜公布考評結果,并作為個人評先評優和今后崗位調整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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