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推出“容缺受理”減證便民公證 最大限度方便群眾

急需辦理公證事項,可手頭現有材料缺失,怎么辦?今年以來,江寧區司法局公證處在全市率先推出“容缺受理”減證便民公證,通過政策銜接、信息共享、告知承諾等方式,讓“當事人少證明、公證處多調查”,最大限度方便群眾,提升公證服務獲得感。截至目前,該處已結辦容缺受理便民公證840件,先后收到群眾贈送錦旗6面,獲得群眾書面表揚、12345熱線表揚2次。

12月4日上午,江寧區司法局公證處黨支部書記、副主任張新欣和公證員助理言萍背著一包公證辦理材料和一臺攝像機來到南京一家醫院,準備為重病在床的老年患者高先生作結婚證信息變更公證。原來高先生和老伴的結婚證因多年前姓名登記有誤,與身份證上不一致,導致好多事項無法辦理。因此,高太太特意來到江寧公證處辦理公證。雖說缺少材料,但有“容缺受理”新舉措支持,張新欣、言萍第一時間受理了此案,考慮到高先生的身體狀況,二人又主動上門服務。但由于身體原因,高先生在鏡頭前已不能清晰地陳述事實,因此公證未能成功辦理。張新欣和言萍見狀便指導高太太另行準備其他相關材料,為該公證事項提供證據支撐。

“容缺受理”公證是指在關鍵材料齊全前提下,公證處先予受理當事人公證申請,由其在領取公證書時再補齊缺失的材料即可。該舉措于6月1日在江寧公證處落地。當天,該處受理的“容缺受理”第一案——葉某青女士的法定繼承公證正式結辦。

3個月前,江寧居民葉某青來到江寧公證處,要求辦理法定繼承公證。原來,她的父親葉某爾于去年9月去世,其名下有一套38.12平方米的商品房。根據我國目前法律,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均享有繼承權。因此,這套住宅的法定繼承需核查葉某爾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多方社會關系,并在上述各方均承諾放棄繼承情況下,才可由葉某青一人繼承。案情復雜,此案由張新欣和楊夢夢共同受理。

張新欣首先從葉某爾的父母開始核查。1948年生、2020年歿的葉某爾在年幼時父母離婚,跟著父親葉某甫在內蒙古長大,母親烏某再婚定居浙江寧波。為了明確繼承關系,張新欣憑著僅有的線索,撥打寧波十多個派出所電話,一一詢問其管轄范圍內是否有“烏某”戶籍信息,終于在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外灘派出所得到肯定答復。經查,烏某已于1994年去世,與本案不存在繼承關系。

接著,張新欣繼續核查葉某爾配偶、子女情況。連續追蹤2個多月,這套38.12平方米商品房的繼承權益人終于核查清楚,分別為葉某爾的妻子、二女兒和三女兒葉某青,不過,葉某青母親和二姐均放棄繼承。

1個月后,在所有材料齊全情況下,該公證事項順利結辦。在此期間,葉女士全程只到公證處3次,一次提交需求、一次簽字、一次拿證,且沒有產生任何費用,公證材料的尋找、收集全由公證處代辦。在拿到公證書的那一刻,葉女士連連道謝:“太激動了,我還以為這事辦不下來了!”

當葉某青把印有“工作精細盡職盡責、業務精湛情暖民心”的錦旗送到公證處時,張新欣和楊夢夢當天一早6點多已奔赴另一公證現場。“沒碰到面雖然遺憾,但市民的認可是我們認真履職、踐行初心使命的動力。”張新欣笑著說。(王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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