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 實施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

11月30日起,湖北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實施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這標志著湖北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逐利機制退出歷史舞臺。

湖北此次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對公立醫療機構因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降低運行成本、完善醫保支付配套政策等有效補償,確保公立醫療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

據測算,以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調整方案為例,湖北本次共調整醫療服務項目1053項,調價項目平均調整幅度5.75%,其中,綜合服務類8項,平均調價增幅17.69%;醫技診療類檢驗類437項,平均調價減幅2.17%;臨床診療類585項,平均調價增幅22.90%;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23項,平均調價增幅10.88%。醫院耗材加成合理收入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對比測算,平均補償水平為93.28%,提價增加總額小于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治療、檢驗價格節省用量及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收入總額。

據介紹,本次調價項目中96.5%是醫保支付項目,價格調增部分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支付,患者個人承擔部分較少。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說,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有利于推動合理使用化驗和醫用耗材,激勵醫務人員不斷提高醫療技術,促進醫療機構由資源消耗規模擴張型向內涵質量效率型轉變。(記者黎昌政)

關鍵詞: 公立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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