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出臺政策 明確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報銷不得低于50%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27日發布消息,為減輕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該局聯合江蘇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出臺政策,明確“兩病”患者在二級及以下定點醫院門診看病拿藥時,其醫保報銷比例不得低于5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不低于800元。同時,患有“兩病”的參保患者,最高支付限額適當增加。

剛剛出臺的《江蘇省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實施方案(試行)》明確,參加江蘇省居民醫保并確需采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在使用最新版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內直接用于降血壓、降血糖的治療性藥品時,醫療機構和臨床醫師根據相關診療規范應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優先選用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優先選用集中招標采購中選藥品。醫院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不得以費用控制、藥占比、醫療機構用藥品種規格數量要求、藥事委員會審定等為由影響中選藥品的供應保障和合理使用。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第三方配送機制。完善“兩病”門診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可探索提供不超過2個月用藥量的長期處方服務,保障患者用藥需求,但要避免重復開藥。(記者 黃紅芳)

關鍵詞: 高血壓 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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