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銀行池州分行存在貸款資金回流作定期存單等行為被罰4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12日公布了池州銀監分局對徽商銀行池州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池銀監罰決字〔2018〕16號)。

決定書顯示,徽商銀行池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程曉濱,該分行存在貸款資金回流作定期存單并辦理存單質押貸款及以貸收息的違法違規事實。

池州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徽商銀行池州分行罰款4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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