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直通車” 糾正冤錯案

1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涉產權刑事申訴檢察工作情況,并發布了涉產權刑事申訴、國家賠償和賠償監督典型案例。案例包括賽格集團有限公司申訴案、趙守帥申訴案、月亮灣裝飾設計有限公司申訴案、長康實業有限公司申訴案等4件。

截至目前,最高檢掛牌督辦的13起案件中,7件獲糾正

“有恒產者有恒心”,現代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在黨中央強調要求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背景下,最高檢相應加大了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從2016年開始,密集出臺多份文件對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作出全面部署,明確提出要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堅持有錯必糾,抓緊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侵害產權的案例。

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法定職責,推動涉產權刑事申訴檢察工作,堅決監督糾正相關冤錯案件,是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重要內容。最高檢明確提出了“三個一批”的工作要求:抓緊篩選一批重點案件、掛牌督辦一批重點案件、著力糾正一批典型冤錯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廳長尹伊君表示,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了對涉產權重大刑事申訴、國家賠償案件掛牌督辦活動。截至目前,最高檢掛牌督辦的13件案件中,除1件因當事人原因中止審查外,其余12件均已辦結,7件獲得糾正;各省級檢察院掛牌督辦的71件案件中,已辦結64件,14件獲得糾正。

在這些案件中,既有不服檢察機關不批捕、不起訴的申訴案件,也有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訴案件,還有對人民法院國家賠償決定不服申請檢察監督的案件;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服提出的申訴,也有被害人不服提出的申訴;既有司法機關對侵害產權犯罪打擊不力的,也有公權力運用不當以至于侵害公民法人合法財產權的,還有司法機關對冤錯的產權主體依法履行國家賠償責任的,涉及產權司法保護各個方面。

破解涉產權刑事案申訴難的關鍵在于破除地方利益糾葛

涉產權刑事案件多數都涉及較大財產利益,一旦造成冤錯,將給企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即使啟動國家賠償程序,依法作出足額賠償,也難以彌補。一些冤錯案件造成企業破產或名存實亡,大部分企業都很難再回歸瞬息萬變的市場。而且,申訴過程中還存在諸多阻力,有些企業家甚至持續申訴十多年,才等來一紙再審決定書。

甘肅省永昌縣農牧機械總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趙守帥因拖欠河南省新鄉一拖拉機廠76萬余元貨款,被河南警方以涉嫌合同詐騙罪逮捕,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趙守帥與永昌農牧機械總公司不服提出申訴。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且原審判決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據此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17年3月,河南省高院裁定撤銷原審刑事判決,發回重審。此時,趙守帥已服完全部刑期,于2010年7月刑滿釋放。

對此,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副廳長羅慶東表示,申訴難的主要原因在于刑事申訴案件辦理工作是對原案的再次審查,必須堅持更高的標準和更嚴謹的程序,其審查、認定、甄別和糾正是一個細致、復雜、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很多案件辦案機關之間也存在較大爭議,需要核實復查大量證據,需要依法按程序辦理。有些時候,涉企業家重大申訴案件還會涉及地方利益糾葛,難免存在各種阻力。

“各級檢察機關對公民法人依法提出的申訴,要求該受理必須受理。對涉產權申訴案件,刑事申訴檢察部門還與控告檢察部門建立了‘直通車’,確保案件能夠被及時受理、依法辦理。”羅慶東說。

最高檢探索設立專門檢察官辦案組,重大案件異地審查

為增強涉產權司法保護的針對性、實效性,最高檢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涉產權刑事申訴、國家賠償案件重點,包括與國有資產產權相關的案件、與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相關的案件、與農村集體產權相關的案件、與民營企業產權相關的案件、與公民個人財產相關的案件、與涉案財產相關的案件等六類。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交易處置過程中涉及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刑事申訴案件,農村集體產權管理、處置方面涉及的貪污、職務侵占等刑事申訴案件,以及因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而提出的國家賠償案件等都在辦案重點之中。

“辦理涉產權刑事案件,必須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對于法律界限不明、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應當不作為犯罪處理。”這是最高檢確立的辦案原則之一。這些原則執行落實是否到位,直接影響著此類案件的辦理質量。據此,檢察機關在涉產權刑事申訴檢察工作中,結合辦案開展了反向審視工作,充分運用回看全程、末端檢視的工作優勢,發揮“反光鏡”和“顯微鏡”的職能作用,對重點案件和已經糾正的冤錯案件,逐案進行深度分析,找出原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瑕疵,及時反饋并督促原辦案部門加以改進,切實做好防止和糾正冤錯案件工作。

“目前,檢察機關涉產權刑事申訴案件辦理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包括工作開展不夠平衡、有的地方重視不夠,對產權涉及的利益糾葛和不當干擾存在畏難心理等。”羅慶東表示,最高檢決定在2018年開展為期一年的涉產權刑事申訴、國家賠償案件專項督察活動,繼續采取掛牌督辦、重大案件異地審查等有效措施,探索設立專門負責辦理涉產權刑事申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檢察官辦案組,不斷提升涉產權申訴專業化司法水平。

關鍵詞: 錯案 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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