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低保標準提高到900元

7日,廣州市民政局、財政局印發《關于提高我市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進一步提高廣州市低保標準、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城鎮“三無人員”、福利機構供養人員供養標準和孤兒養育標準。

根據通知,廣州市低保標準從840元提高到900元。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按低保標準的1.5倍提高,從1260元提高到1350元。城鎮“三無人員”、福利機構供養人員供養標準從1521元提高到1630元;孤兒養育標準從2000元提高到2143元。城鎮“三無人員”是指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或其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新的低保標準、城鎮“三無人員”、福利機構供養人員供養標準和孤兒養育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各區根據目前低保、城鎮“三無人員”、福利機構供養人員和孤兒在冊人數,按新舊標準的差額和實際保障月份數進行補發(不含分類救濟金)。新的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自8月7日起執行。(記者 李強)

關鍵詞: 低保 廣州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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