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擬8月底前完成掛牌工作

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人民陪審員法、英雄烈士保護法、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和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學回答了記者提問。

有記者問,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出臺后,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有什么具體安排?林文學說,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及上海市做好金融法院的籌備工作,8月底前完成具體組建和掛牌工作。為確保其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最高法將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制定司法解釋,明確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圍;指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為上海金融法院選優配強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建立金融審判專家輔助制度,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機制和智庫建設,探索設立中國法院金融審判國際交流上?;?擴大上海金融法院與金融監管部門、金融行業調解組織、仲裁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加大金融案件大數據資源庫和金融風險防范信息共享機制建設。

在回答有關人民陪審員質效問題時,李壽偉強調,人民陪審員改革試點過程中,各地已經有了一些經驗,很多地方由以前單純追求陪審率、陪審數量,轉變到追求陪審質量。不是說為了圖方便用陪審員湊數,而是要讓陪審員真正審理一些社會影響大的、案情復雜的案件。

關鍵詞: 上海金融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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