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工工資標準將突破萬元

本報深圳2月22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武欣中)新春第一個工作日,深圳社工收到了一份特別的新年禮物。今天,深圳市民政局在其官網發布了《關于促進社會工作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根據該征求意見稿,深圳社工平均工資標準將從5000元提高至萬元以上,薪酬待遇偏低的狀況將有望改變。

深圳曾是國內最早引入專業社工服務的城市,早在200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關于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社會工作發展的意見》。目前,深圳擁有近萬人社工從業隊伍,覆蓋了社會救助、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教育輔導等14個服務領域。然而,由于社會認同感不高,晉升空間有限,特別是待遇較低等原因,近年來,深圳社工人才流失的現象十分突出,2014年,深圳社工流失率高達22%。據記者了解,目前,深圳社工平均月工資標準僅為5000元左右。

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共6部分24條,針對業內普遍關注的薪酬標準問題,在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中,深圳民政局表示,社工的薪酬指導標準將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年度發布的“衛生與社會工作”行業工資指導價位平均值執行,按照目前指導價位,社工平均工資標準將從5000元/人/月提高至10647元/人/月(稅前,含個人五險一金),社工人力成本標準將從7.6萬元/人/年提高至16.01萬元/人/年,增幅109.23%,有望改變社工薪酬待遇普遍偏低的狀況,全面提升行業吸引力。

關于社工服務購買主體和購買方式,征求意見稿將“民政集中購買、分部門使用”轉變為“誰使用誰購買”,明確提出各職能部門、群團組織是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購買主體,購買服務時應以項目購買為主,并將依成本核算的項目購買經費納入各部門的年度財政預算,此項規定將改變以往由市、區民政部門作為購買主體,將社會工作崗位嵌入各職能部門使用,經費由福彩公益金、區級財政分別保障的模式。

在人才激勵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全市人才保障體系和相關人才計劃,積極探索將高層次社會專業人才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范圍,開展“深圳市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深圳市優秀社工”等選拔培養活動,以此提高社工專業人才地位。

從今日起,深圳市民政局就此《若干措施》面向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關鍵詞: 社工 工資標準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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