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25年底將全面實現智慧檢務發展目標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最高檢《關于深化智慧檢務建設的意見》日前印發,意見提出,到2025年底,全面實現智慧檢務的發展目標,以機器換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新型檢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

《意見》指出,深化智慧檢務的建設目標是加強智慧檢務理論體系、規劃體系、應用體系“三大體系”建設,形成“全業務智慧辦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務、全領域智慧支撐”的智慧檢務總體架構。到2020年底,充分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推進檢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躍升,研發智慧檢務的重點應用;到2025年底,全面實現智慧檢務的發展目標,以機器換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新型檢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

《意見》稱,要積極構建人民檢察院信息化4.0版的智慧檢務“四梁八柱”應用生態,全面實現檢察工作數字化、網絡化、應用化、智能化。要升級完善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為基礎的司法辦案平臺,強化辦案全過程的智能輔助應用。要探索建立智能檢察管理模式,統籌優化檢察機關“人、事、財、物、策”各項管理要素,全面提升檢察機關現代化管理水平。要探索建立智能檢察服務模式,拓寬公開渠道,優化檢察公共關系,全面提升檢察為民服務質效。要探索建立智能檢察支撐模式,以智慧檢務工程為載體,以檢察機關大數據中心建設和人工智能試點創新為抓手,加強檢察科技創新,為檢察工作的長遠發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意見》要求,智慧檢務是一項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工程,深化智慧檢務建設應當遵循“統籌發展、需求導向、以人為本、融合創新、信息共享”原則。各級檢察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快完成電子檢務工程建設,積極推動智慧檢務工程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運用科學態度、專業方法和精細標準,抓住機遇,迎難而上。要加強深化智慧檢務的組織保障,完善規范化責任落實機制、高效化內部協作機制、科學化管理審核機制、專業化人才支撐機制、常態化支持保障機制和一體化安全管理機制。

關鍵詞: 發展目標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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