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他人炒信刪差評將被嚴懲

一年一度的“雙11”即將來臨之際,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正式出臺。在11月4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局長楊紅燦說,不實的網紅店惡意刷單、有組織刷單、網絡水軍等現象,已經引起國家工商總局等各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此次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在這方面進行了細化和修改,對刷單等虛假宣傳行為進行嚴懲。

楊紅燦說,近幾年隨著互聯網購物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通過互聯網進行購物。“618”“雙11”“雙12”,每年隨著這些網絡節日的到來,網商平臺都會開展集中打折、優惠,吸引消費者眼球,更多地促進消費。“應當說這對拉動消費、促進經濟的發展是有非常積極的一面。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發現,有的沒有那么大交易量,就采取了惡意刷單。像這種情況,之前都是先約談有關單位和企業,要求他們按照法律要求不允許從事違法行為,欺騙消費者。今后,反不正當競爭法又進一步明確了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刷單,做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內容,正展現了對廣大消費者負責任的態度。”

據楊紅燦介紹,當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虛假宣傳行為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經營者對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的狀況、用戶的評價、曾獲得的榮譽等,做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另外一種是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一個是為自己,另外一個是幫助別人。”針對這種情況,新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現行法第9條虛假宣傳的條款進行了完善,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細化。也就是說,今后除了對經營者自己產品的虛假宣傳外,幫助他人進行刷單、炒信、刪除差評、虛構交易等行為,也將受到嚴厲查處。“網絡水軍”等不法經營者也將受到嚴懲。

關鍵詞: 炒信 刪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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