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法院1-7月訴前調解結案344件

今年來,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以有效化解和疏導矛盾糾紛為出發點,不斷轉變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采取多項措施強化訴前調解工作,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2017年1-7月,該院共受理訴前調解案件344件,結案344件,涉案金額36萬余元。

一是建立調解平臺。

該院以“司法調解和諧理念”為目標,不斷完善調解機制,在訴訟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信訪接待室和惜緣工作室,在交警部門設立巡回法庭,進一步拓寬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研究制定了嚴謹的訴前調解工作制度,并挑選素質高、調解經驗豐富、綜合能力強的法官參與訴前調解。通過在崗培訓、座談交流、以老帶新等多種形式,不斷加大對法官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法官的法律素養和調解技能,從而提高案件調解的質量和效率。

二是構建調解體系。

加強與政府、婦聯、司法所、交警部門以及人民調解組織的溝通與聯系,構建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努力將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相鄰關系等大量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或萌芽狀態,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的壓力,使審判資源得到了科學合理的配置。

三是注重宣傳引導。

一方面,當事人到法院起訴時,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標的較小、爭議不大的案件由法官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向當事人釋明訴前調解的優勢、特點,引導當事人算清“訴訟風險賬”,增強當事人對訴前調解工作的認識,促使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送法進村屯、進社區、進單位的有利時機,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接受群眾咨詢等方式,廣泛宣傳訴前調解工作,不斷擴大訴前調解工作的知曉率,引導群眾優先選擇訴前調解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今年以來,港北法院共開展送法活動8場次,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4000余份。(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黃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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