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人工智能沒有想象的了不起
去年阿爾法狗4:1勝李世石,今年升級版阿爾法狗3:0勝柯潔。兩場比賽驚心動魄,讓棋迷、計算機迷、未來學者等各界觀眾面目猙獰,腦洞大開。另外,在過去的一年里,人工智能捷報頻出,包括自動駕駛、人臉識別、語音識別、機器人等技術領域也大幅提升,資本界、創投界、技術界等一片狂喜。

  短時間內,兩種觀點迅速占領思想市場:一派對人工智能抱以無限信心,以為在“智能化世界”的未來,人類終將一勞永逸;另一派則對人工智能無限擔憂,恐懼人類終將被人工智能取代,前景堪憂。

  情緒不同,但兩者都建立在同一種認識上,即“人工智能比人強”,或者說,“人工智能將比人強”。人工智能確實強,但或許也并沒有如傳言所說的那么了不起。從本質上講,人工智能做的只是運算,但智能活動要廣泛得多,包括注意、抽象、推理、歸納、認識等,這些活動里面,只有一小部分可以被還原成算法。

  對此,我們可以做一兩個思想實驗說明。

  假設有兩個人A和B,把他們帶到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此時,運動場上同時在進行三項比賽,標槍、賽跑以及跳遠。假設這兩個人坐在同樣的位置上,眼路活動保持一致,讓他們分別描述一下眼前所見,兩個人會如何描述?

  A說:“劉翔打破了110米欄的世界紀錄!”而B說:“我覺得跳遠要比跑步精彩得多!”

  面對同樣一個問題,兩個人會作出不一樣的回答,因為兩個人的關注點或注意力(attention)不一樣。注意力的選擇有著明確的意向性,這導致兩個人所表述出來的語言不一樣。A是一個中國人,本來進體育場的主要目的就是來看中國運動員的表現,所以他自然會把注意力“主動”落在中國運動員身上;而B只是一個體育發燒友,來體育場是想來觀摩各種比賽,所以他的注意力也就在“所有比賽上”。

  現在設想一下,把A和B從位置上挪開,把一臺人工智能C擺上,請問,這臺人工智能會如何描述眼前所見呢?

  不知道。這完全取決于人工智能的設計者如何編排人工智能的程序。如果設計者把注意力放在賽跑上,那么最后獲得的內容描述就是賽跑,如果設計者把注意力放在跳遠,那么最后獲得的內容描述就是跳遠,不可能在此之外。

  對于A來說,眼前發生的所有事件只是劉翔破紀錄,對于B來說,眼前發生的所有事件是三場比賽。但真實的情況或許更為復雜,場內發生的事件也遠非這么幾起。比如,同時發生的還有對面觀眾席上的打架事件。

  如果打架事件沒有波及太多,那么A和B自然不會把這個事件納入自己的描述,因為他們不會留意到,盡管視覺信息同樣進入了眼光涉及的范圍,如果波及了,那么就會納入。但是C可能就不會,如果C的設計師在設計C時壓根就沒有想要C去注意這樣一起事件,那么C就不會主動去關注這場打架。

  A和B會因為自身條件的不同以及場域環境的變化而改變注意力。在這里,注意力決定了認識。要提醒的是,注意力的發生存在著某些偶然性,這些偶然性帶來了認識上的開放性。

  比如,蘋果砸到牛頓的頭,牛頓注意到了蘋果下落這個事件,然后牛頓去關注蘋果。但問題在于,不是每一個被蘋果砸到頭的人都會去思考蘋果下落這個事件,很多人可能更會注意到“蘋果熟了”這個事件。至于被砸到頭的人工智能會注意什么,還是由其設計者設定,人工智能機本身并不存在認識事件的主動性,或者說,認識上的意向性。

  拋開主動性或意向性,人工智能有可能認識這個世界嗎?或許也存疑。

  相信“人工智能是智能”的人會用人臉識別、語音識別、自動駕駛(路況識別)的例子來說明人工智能有認識的能力。但問題在于,識別(iden-tifying)是認識(knowing)嗎?

  識別可以被還原成算法,但是認識不能。識別在本質上,就是拿著一樣東西去比照另一樣東西,按照一定的標準去核實相似度。認識活動包含了設定標準這一動作,但是識別活動無法設定標準,它只能按著標準去核實。

  有些人會拿深度學習來說事,認為深度學習下的識別,并不是拿著一套標準去核實。是這樣嗎?深度學習只不過是用每一次的經驗校正標準,讓識別從一個固定行為變成了一個打磨的行為,但依舊是程序性的行為。校正標準的過程,或者說,打磨的行為依賴的是什么呢?依舊是工程師為其設定的目的,只要目的是人設的,那么機器就不是認識。

  認識,一種依賴于語詞、語法以及語句的活動,知識的表征即語言的表述。

  語詞或符號的功能是用于指稱事物,通過指稱,我們認定事物,確立界限。當我看到眼前的一樣東西,我用xyz去指稱它,我就區分了xyz和非xyz的界限,我用語句去形容眼前這個東西的狀態,比如“xyz被放在桌子上”,我就形成了對于xyz的某種認識。無論是語詞,還是語句,都表達出了某種意義。

  人工智能運算的基本單位是比特(bit),比特只是一些信息流,通過運算符組織起來,他本身并不含有各種意義。語句表述無法被還原成比特的輸入或輸出,比特的運算也無法升級成意義的表達——至少目前也沒有表現出有這種可能性存在,除非比特能構建出意義。

  再回過頭來看近日阿爾法狗和柯潔的比賽。對觀眾來說,上場比賽的是阿爾法狗與柯潔,但實際上進行較量的卻是一批程序工程師和柯潔。

  我們可以用一個類比的例子考察一下。

  兩個人打架,第一回合的比賽是赤手空拳,一方打敗了另一方,但第二回合中,被打敗的那一方被允許帶武器——比如一把刀——上場,結果他打敗了那個不帶武器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么去描述這場事件呢?我們會說,這個帶武器的人打敗了那個不帶武器的人,而不會說武器打敗了人。武器就是武器,之所以在打架中發揮了作用,是因為它延長了打架者的手臂。

  用同樣的眼光來看阿爾法狗的事情。

  開發阿爾法狗的工程師是一批圍棋愛好者,他們在摸清了下圍棋的套路后,將下棋套路程序化,最后在這套程序的幫助下贏了柯潔。在這里,摸清套路就是建模,將套路程序化就是算法化。排除掉心理因素,兩個棋手相爭,最終比的就是棋招的預估能力,說的通俗點,是比誰在更短的時間內算出更多的步數。因為阿爾法狗處理數據的速度更快,所以柯潔就敗了。

  所以,與其說是阿爾法狗贏了柯潔,不如說是一批程序工程師發明了一套能夠快速計算的設備,在這套設備的幫助下戰勝了柯潔。

  之所以在這里要明確指出這個細節,在于“程序工程師用阿爾法狗贏了柯潔”和“阿爾法狗贏了柯潔”這兩句話表面上說的是同一場事件,但對于事件的定性截然不同。在前一句話里,阿爾法狗僅僅是以工具的身份出現,在第二句話中,阿爾法狗則是以智能體的身份出現。

  如我在前文中所論述的那樣,阿爾法狗根本不是智能,之所以他能贏柯潔,只不過是它算得比較快,而圍棋本質上又恰好是一個純粹計算的游戲,根本不需要太多的智力。同樣的道理,之所以華爾街的交易員大批下崗,被人工智能替下,也并不是人工智能有多厲害,而是因為交易員的工作本來就不需要什么智力,全賴一些熟練的體力活。在這個意義上,他們的下崗或許更是一件好事。

關鍵詞: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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