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培訓機構可申請開展線下培訓

5月20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正式發布《關于做好教育培訓機構有序開展線下培訓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5月25日起,舉辦面向成人類、高考復讀、高考藝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級學生學科培訓的機構可申請開展線下培訓活動。6月2日起,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可申請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具體詳見以下內容

適用范圍:

(一)經市、區(含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許可或備案,并在民政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各級各類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二)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開展語言能力、體育、藝術、科技等培訓的相關機構。

時間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舉辦面向成人類、高考復讀、高考藝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級學生學科培訓的機構可自愿申請,經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評估驗收合格,并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批準后,可以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可自愿申請,按上述要求驗收合格并經批準,可以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請。

各教育培訓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要求,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制定線下培訓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向所在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提出申請。學員中有中小學生的,須將名單列表報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備案。

(二)分類驗收。

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學生返校工作專班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對教育培訓機構組織分類驗收。

1.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教防組〔2020〕57號,以下簡稱“省學生返校專班57號文”)防疫要求,對有全日制學生的培訓機構進行評估驗收,并填寫《深圳市教育培訓機構復課準備工作驗收參照樣表》,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準備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對其它機構進行評估驗收,逐條對照檢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驗收合格后,上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

(三)公布名單。

培訓機構經驗收合格和批準,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定期向社會公布名單,可開展線下培訓。允許開展線下培訓的各機構須在醒目位置公示經批準的《深圳市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審批表》。

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各教育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是復工復課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要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嚴格按照省學生返校專班57號文和《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準備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主動做好線下培訓與疫情防控工作。

(二)屬地管理。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統籌轄區內培訓機構線下培訓及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開展線下培訓評估驗收與審批。要主動服務轄區培訓機構,協調安排對接街道、社區、社康中心具體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共同做好相關工作。要加強聯防聯控,將培訓機構納入屬地“三位一體”管理,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風險得不到控制不復課、防控條件不具備不復課、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復課”。對屬地培訓機構的違規行為,要從嚴進行查處。

(三)強化指導。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崗位人員健康檢測指導管理。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要指導培訓機構做好對國內外重點地區返深的師生員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碼申報和健康信息申報等工作,確保符合要求的師生員工才能復工復課。學員復課實行自愿原則,準許復課的學員家長要填寫《家長(學員)承諾書》。

(四)掃碼登記。對培訓機構出入人員(師生員工、來訪人員等)實行嚴格的信息登記制度,所有人員必須進行掃碼登記。到訪人員不掃碼登記的一律不得進入,掃碼結果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進入。(記者 姚卓文)

關鍵詞: 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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