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今天,浙江省教育廳發布《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切實改變以考試分數為唯一標準的做法。

考試方面,《意見》明確了所有初中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各地要開展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客觀記錄學生每個學期在品德表現、運動健康、審美藝術、創業實踐等方面的綜合表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高中各類招生錄取的依據。

在招生方面,《意見》擴大了高中的自主招生權。自主招生分為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兩種,總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學生招生總數的20%,其中特長招生控制在5%以內。特色招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點。學校可根據自身的辦學定位和特色,選擇一至兩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錄取的前置要求,再結合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此外,《意見》還規定,優質示范高中招生分配比例從2018級學生開始不低于60%,取消保送生,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據悉,本次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從2017年秋季初一新生入學開始,在全省范圍同步實施。

關鍵詞: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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