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推廣為何屢遭挫折?

據《工人日報》報道,“以房養老”遭遇推廣難。截至今年7月,“以房養老”試點滿5周年,僅兩家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截至7月22日,其中一家開展業務較早的保險公司僅承保194單(133戶),“以房養老”甚至出現市場很冷、騙局很熱的局面。

“以房養老”,指的是年滿60歲的老人,將擁有獨立產權的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按月向老人發放養老金直至其身故。而且,房產抵押后,房本仍然在老人手中,老人繼續享有對房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且隨時可以退保贖回。身故后,保險公司與約定的房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處置房產,用來償還已領取的養老金成本。

房子還在自己手里,每月額外多一筆養老金,如此好事,為何打動者寥寥?怕上當受騙,是不少老人的擔心。前不久,就曝出有不法分子利用“以房養老項目”名義欺騙老年人的案例,最后導致老人房財兩空。顯然,對于正規“以房養老”的宣傳力度有待加強。

宣傳只是一個方面,“以房養老”想要深入人心,還需要更強有力的支撐。例如保險公司,因為房價波動風險、現金流風險等因素積極性不高,不妨考慮在政策上予以支持,給予開展“以房養老”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一定的稅收優惠與減免。例如老年人,他們需要的又豈止是每月多一筆錢?他們需要的是多層次、全方位的養老服務。不妨呼應老年人的需求,設計“適銷對路”的產品,將養老服務的內容融入“以房養老”之中。(胡俊)

關鍵詞: 以房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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