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
 新華社深圳7月2日電(記者周科)2016年度深圳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480元,較上年提高727元。本月起,深圳將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30元。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的通知》,自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調整并執行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6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

  通知規定,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480元的3倍,即不超過22440元;經濟效益好的單位,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3740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16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2030元。

關鍵詞: 基數 深圳 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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