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拍賣房產也限購 引發廣大市民的關注
 在“3·17新政”出臺以后,北京陸續發布了多條新政配套細則,其中北京法拍房首次被列入限購之中,引發廣大市民的關注。北京晨報記者邀請北京麥田房產交易中心分析師李靜對于法拍房限購的新規進行講解。

  問題1 按照新規定,哪些人購買北京法拍房,需要符合北京限購政策?

  回答:所謂法拍房,是指遭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當債務人無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無法清償債務時,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款滿足債權。按照有關部門的新規定,法院競拍房產為納入本市限購政策范圍內、且競拍方為自然人的,要求競拍家庭或個人符合本市限購政策。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也被視同為自然人。

  問題2 拍賣成交后,購房人如何辦理產權?

  回答: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向住建部門申請審核其購房資格,審核通過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各區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通知書》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在法定期限內,買受人未能完成資格核驗的,法院應在《通知書》中載明“買受人須通過購房資格核驗后,方可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相關內容,各區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通知書》及資格核驗查詢結果通知單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關鍵詞: 北京 司法 市民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