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法草案年內無審議安排 樸詩妍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在4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房地產稅法的確列入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但今年沒有把房地產稅法草案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安排。這意味著外界關注的房地產稅法不會在本屆人大任期內出臺。 傅瑩表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已列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任務中,本屆人大常委會把制定房地產稅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規劃。“這部法律涉及面比較廣,圍繞這個問題的討論是比較多的。”她說。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要求,房地產稅將由全國人大制定房地產稅法,通過立法規范行業健康發展。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王優玲、齊中熙、王海鷹、程士華)房地產稅立法的一舉一動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有代表委員和業內專家表示,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需完善一攬子政策組合,建立長效機制。 觀點一:“單純控制房價并不是房地產稅主要目標” 全國政協委員、財稅專家賈康表示,房地產稅有多重功能,包括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優化政府職能、調節收入分配、配合提高直接稅比重等。單純控制房價并不是房地產稅要達到的主要目標。 2011年,我國在上海和重慶率先試點對個人住房開征房產稅。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云認為,其效果如何,還需要更長時間、從更大的范圍去觀察。 “重慶房地產市場這些年相對平穩,這與充分的土地供應量、大量公租房的建設、人口凈增長速度平穩等因素都有關系。房地產稅只是其中因素之一,其占稅收的份額也非常小。”他說。 觀點二:打好一攬子政策“組合拳”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要充分考慮到房地產市場特點。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提出,要完善一攬子政策組合,引導投資行為,合理引導預期,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 賈康認為,中國房地產業的長期健康發展,需要有相應的土地制度、住房制度,以及稅制、投融資制度等。房地產調控政策要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目前看,長期治本的政策還不夠,必須要做好基礎性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 “亟須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說。 面對我國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深刻變化、各地房地產市場所呈現的復雜性、多樣性特點,要解決房地產市場的深層次問題,需要運用綜合政策工具箱,在各個環節打好“組合拳”。 專家表示,所謂“一攬子政策組合”包括金融、財稅、土地、市場監管等多種政策工具,房地產稅只是財稅政策工具之一。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說,相應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和基礎性制度安排,要兼顧好短期和長期問題,避免為了解決短期問題,導致長期問題的積累。 觀點三:堅持分類指導、因城施策 本屆人大常委會把制定房地產稅法列入5年立法規劃。韓德云說:“方向是明確的,就是要繼續加快推進研究征收房地產稅的進程。但各地的實際情況差距很大,要綜合考慮地區差異、市場差異,適時出臺相關法規。” 辜勝阻表示,房地產政策不能搞“一刀切”,要堅持分類指導、因城施策,對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在土地、金融、稅收等方面實行差別調節機制,實現房地產市場的供給與需求平衡,統籌推進三四線城市和縣城去庫存與熱點城市房地產防過熱與防風險。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偉程建議,完善住房供應政策,對不同收入人群采取不同的住房供應方式。對于低收入人群,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或發放租房補貼;對于中等收入人群,發展限價房、住房合作社等多種住房供應方式,政府給予土地、稅收優惠,限制上市交易條件或不允許上市交易;對于高收入人群,通過商品房市場滿足需求。 “目前來看,大多數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仍以去庫存為主。”賈康表示,目前各地各部門應著力控制過熱城市炒房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