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抓緊編報2022年教育強國推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方案

《經濟參考報》記者3日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近日正式發布通知要求,相關部門要抓緊編報2022年教育強國推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方案。

根據“十四五”項目總體安排和項目成熟度等情況,合理有序申報年度投資計劃,避免大起大落。地方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項目2022年申報額度原則上分別控制在“十四五”剩余預計支持額度的30%以內。鞏固基礎教育脫貧攻堅成果項目可根據項目儲備情況申報,力爭提前完成相關任務。中央高校“雙一流”建設項目每校申報額度不超過5000萬元。

項目遴選原則還包括,要嚴格按照《“十四五”時期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實施方案》《教育強國推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以下分別簡稱《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要求,遴選符合支持范圍、支持方向等要求的建設項目。義務教育、學前教育項目,要報送規模投資計劃。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項目,報送具體項目投資計劃,項目學校應為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并納入“十四五”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儲備名單的學校。

另外,優先支持已開工、主體工程未完工的項目。2021年已安排教育強國推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優質醫學院校、優質師范院校、高職院校和應用型本科等類型的在建項目必須全部納入。新開工項目必須前期工作成熟、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具備開工條件,各地可結合實際提高擬安排新開工項目的前期工作進展要求,確保投資計劃下達后能夠盡快執行。前期工作不完備的項目一律不納入申報范圍。

在資金安排上,基礎教育項目切塊下達投資計劃,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職業教育、高等教育項目按項目下達投資計劃。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規定的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比例和限額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不得突破。嚴格落實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地方建設資金,嚴格防范由此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地方建設資金不落實的不得申報。

通知還明確,各地投資計劃建議方案,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商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確定。中央高校“雙一流”建設項目由高校主管部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做好統籌銜接。(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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