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城市發展必須更加注重在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上下功夫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消息,自然資源部今日舉行《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有關情況新聞發布會。

以下是發布會文字實錄:

記者:在過去三十多年快速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我國很多城市都經歷了土地粗放利用、空間無序擴張的過程。請問,新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能否有利于解決這一問題?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二級巡視員李楓:我理解這是關于如何處理好發展和保護關系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助推我國從傳統農業國家向現代化工業國家的轉型,可以說,沒有工業化、城鎮化,就沒有我們國家的現代化。但同時我們也付出了沉重的資源環境的代價。我國是一個生態環境脆弱、人均資源相對不足的人口大國,人口資源環境條件,決定了我國的城市發展必須更加注重在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上下功夫。中央提出“要探索出一條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也就是說新的要求不是不發展,而是如何高質量發展,這為轉變城市發展建設模式指明了方向。

《指南》起草過程中,在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加強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建設的基礎上,我們把節約集約作為此次市級總規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并在四個方面予以強化。

一是劃定城鎮的開發邊界。《指南》要求,市級總規的編制要以“雙評價”為基礎,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通過對資源稟賦條件和環境本底的分析,首先要明確需要保護的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以及歷史文化、能源礦產和生態綠地、河湖水網等需要保護的區域。其次,在可以開發建設的范圍內,還要劃定城鎮開發邊界,作為開發建設不可逾越的紅線,倒逼城市內涵式發展,從規劃上防止城市“攤大餅”式的無序蔓延。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已經超載的城市,還要劃定永久性的開發邊界。

二是把城市有機更新作為本輪規劃的重點內容之一。嚴控新增和盤活存量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在城鎮開發邊界內,《指南》提出要明確更新的重點地區,針對老舊城區的具體問題,完善功能、優化結構,補齊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短板,增加公共空間。同時,要延續老城的整體框架和歷史文脈,采取有機更新的方式進行“微改造”,特別要避免“推平頭”式的大拆大建。通過老城區人居環境品質的提升,激發新的發展活力,提升土地資產價值。在城鎮開發邊界外,要結合生態修復,開展山、水、田、路、林、村的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試點,盤整低效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下一步,我們還將配合相關司局共同研究制定推動調整型、重構型城市更新規劃的有關政策文件,用好增存掛鉤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政策工具,積極探索存量規劃的實施手段和路徑。

三是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我國的城鎮化過程還沒有結束,未來還將有上億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但接受這些新市民,不光是靠用地規模的擴大,更重要的還要靠提高各類空間資源的匹配度,來提高城市容納能力。《指南》提出,要優化建設用地的結構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制定水資源、能源的供需平衡方案,對水資源匱乏的城市要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控制能源消耗總量,建設節水型城市和低碳城市;要完善城市綜合交通,促進各類基礎設施一體化、網絡化、智能化復合布局,建設立體開發的綜合交通樞紐,服務于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優化居住、就業、基礎設施等空間資源配置,鼓勵功能復合和土地混合使用,提高城市的韌性,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四是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制度。規劃編制只是規劃管理的一個環節,要建立規劃編制、實施、評估、調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下一步,我們將以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平臺為基礎,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對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控制線的嚴肅性,以及資源利用效率、存量用地盤活、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和覆蓋范圍等規劃實施的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和監管,對突破約束性指標等情況及時預警,通過高水平的空間治理,保障高質量的空間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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