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所同時發布公募REITs配套業務規則的公開征求意見稿

公募REITs業務漸行漸近。繼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后,9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同時發布公募REITs配套業務規則的公開征求意見稿,以規范基礎設施REITs份額發售、上市、交易、收購、信息披露、退市等行為。

上交所表示,為保證基礎設施REITs的順利推進,上交所第一時間成立工作小組,對試點相關的業務規則、業務流程、技術系統、試點項目等工作做了全面安排。截至目前,已有多單項目進入上交所首批試點項目庫和儲備項目庫。相關配套規則的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技術系統也將于近期準備就緒。

據介紹,上交所的配套規則采用“2+1”模式,“2”是指基本業務辦法和發售業務指引,“1”是指審核指引。

基本業務辦法對標全業務環節規范,定位于解決產品存續期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及退市等一系列問題;發售業務指引主要借鑒IPO經驗,規范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網下詢價,提高定價效率;審核指引定位于服務性質,側重匯總此前發展改革委和證監會明確要求的條件,并整合前期ABS業務實踐中的規范性要求。

“此前,證監會和發展改革委已制定了基本業務規則,這次上交所出臺的相關辦法和指引,相當于配套和細化。下一步,上交所會根據業務具體開展情況,進一步提供相關細則。”上交所相關人士表示。

據了解,按照“發起人-管理人-投資者”三位一體的方案,上交所對全國重點區域近100家有REITs項目資源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企做了多形式、多層次的培訓座談和走訪跟蹤,并召集60多家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開展多次座談和培訓交流。此外,上交所還召開了涵蓋所有投資類型的投資者座談會,全面了解各類資金對REITs的投資需求、障礙及對策。

上交所相關人士表示,還會推出一些業務配套安排,如技術層面準備,REITs和傳統業務差異較大,需要新建交易系統,初步評估在10月份完成。上交所會配合發展改革委和證監會的工作,確保試點項目平穩落地。具體來看:

一是持續完善REITs相關制度安排。REITs同一般傳統基金差異較大,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僅有基本的框架性制度安排。隨著REITs試點推進,以及資產的收購擴募,現有規則能否滿足市場訴求,有待市場進一步反饋。

二是推動項目落地。現在已有部分試點項目和儲備項目入庫,但如何規范協議、捋清相關參與方職責,把優質項目真正變成未來可上市、存續期可運作的REITs產品,這部分工作還有待深入。

三是開展相關投教活動。REITs產品形式相對新穎,對投資者來說較為陌生,后續產品推廣和投教活動的開展,將是推動REITs發展的重要一環。

關鍵詞: 公募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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