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企業債券融資對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積極作用

為充分發揮企業債券融資對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積極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26日發布了《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發行指引》(簡稱《指引》),明確了專項企業債券發行的適用范圍、支持重點和發行條件等。

《指引》明確,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由市場化運營的公司法人主體發行,適用范圍為縣城及縣級市城區內的,兼顧鎮區常住人口10萬以上的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2015年以來“縣改區”“市改區”形成的地級及以上城市市轄區的項目。

專家表示,縣城產業平臺公共配套設施、縣城新型基礎設施以及支持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商貿流通、新型文旅商業消費聚集區公共配套等設施,是本次專項企業債券主要支持的領域,這表明國家正加快推進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工作。

《指引》指出,允許使用不超過50%的債券募集資金用于補充營運資金,用于項目建設部分的募集資金可償還前期已直接用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銀行貸款。支持信用評級優良企業以自身信用發行本專項企業債券。對已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的項目,優先支持項目實施主體發行企業債券,以支持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到位。

(記者 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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