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紀念幣普制幣發行管理暫行規定》將于9月1日起施行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推進普通紀念幣發行改革,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普通紀念幣普制幣發行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央行表示,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適應公眾需求,普通紀念幣普制幣(以下簡稱“普制幣”)總體定位于紀念和收藏功能。其可以與同面額人民幣等值流通,但不鼓勵流通;可以依法交易,但要避免炒作。市場化改革后,普制幣分為按面額預約兌換和溢價裝幀銷售兩部分。其中,按面額預約兌換部分是普制幣發行的基礎和主體,溢價裝幀銷售部分是按面額預約兌換方式的補充。兩者結合可以更好滿足公眾對普通紀念幣的多樣化、差異化的需求。

據介紹,2015年以來,人民銀行開始推進普通紀念幣發行改革,通過公開預約和以需定產,大大提高了普通紀念幣發行透明度,社會反映良好。但現行方式還存在以下矛盾:一是完全采用面額兌換的方式無法滿足公眾的多樣化需求。二是行政方式難以科學確定發行數量,缺乏市場調節機制平衡供求。三是發行各方的責權不清晰,影響發行效率和服務質量。為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普通紀念幣發行中存在的問題,更好滿足公眾的多樣化需求,激活承銷主體市場活力,培育健康理性的紀念幣收藏理念,更好地發揮普通紀念幣在弘揚民族文化、錢幣文化,宣傳社會主義、愛國主義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人民銀行經過深入研究論證,擬對現行普通紀念幣發行方式進行市場化改革。

央行介紹,普通紀念幣發行改革堅持市場化方向,立足于我國普通紀念幣發行特點和傳統,引入招標方式,保留現行銀行業金融機構預約兌換機制,增加普制幣裝幀銷售,豐富公眾獲得普制幣渠道,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同時,人民銀行將加強對普制幣主承銷商的指導和監管,切實提高服務水平,確保改革效果。

一是合理確定普制幣發行數量。人民銀行將根據普通紀念幣的功能定位,充分考慮公眾需求,合理預測裝幀幣市場供求,研究確定普制幣發行數量。

二是加強對普制幣主承銷商的指導和管理,提高普制幣發行的服務水平,確保服務質量。

三是完善錢幣市場法律法規,培育誠信、規范的市場主體,引導錢幣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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