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額躍升凈化市場生態(tài)

順應市場的呼聲,此次證券法修訂顯著加大了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大幅提高證券違法成本,以凈化證券市場生態(tài)。其中,對相關違法行為,在沒收違法所得(或業(yè)務收入)的同時,罰款標準也由違法所得(或業(yè)務收入)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大幅提升至“一倍以上十倍以下”;對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未達一定金額的,也大幅提高了罰款的上限和下限,如對內幕交易者的罰款,從“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升至“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對此變化,多位法律界人士及專家學者表示,加大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是眾望所歸,是市場、監(jiān)管、學界等各方的共同呼聲。

匯業(yè)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畢英鷙認為,證券法修訂后,顯著提高了證券違法成本,有助于懲治并震懾違法行為人,進一步肅清市場。在注冊制下,促使發(fā)行人合法合規(guī)操作,推動資本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今年3月,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由于證券法與公司法、刑法諸多條款緊密關聯(lián),為更好地發(fā)揮法律合力和效能,在修改證券法的同時,亟須對公司法、刑法從頂層設計上進行聯(lián)動修改。從而進一步加強市場監(jiān)管,加大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力度,以形成統(tǒng)分有序、內在緊密、重點相異的法律構架,實現(xiàn)對資本市場的統(tǒng)一有效監(jiān)管。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湯欣表示,接下來公司法和刑法的聯(lián)動修改,還有望繼續(xù)加大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他說,根據我國法律,證券類別的犯罪行為和其他犯罪行為的處罰都由刑法規(guī)范。接下來,在刑法、公司法的修訂中,加大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應與證券法修訂形成聯(lián)動效應。

上海交大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陳欣也認為,在提高罰額的同時,還要加強刑事訴訟,以及對控股股東違法行為的處罰。同時也要關注對上市公司本身處罰過大可能導致已受損失的中小投資者再一次“受傷”的情形。

多位專家表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的重要基礎。上海漢聯(lián)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提出,在大幅提高處罰標準的同時,還應考慮建立類似“公平基金”的投資者損失賠付補償基金,在違法人(或犯罪人)無力賠付時,由基金出面補償,將來自于市場及投資者的款項用之于市場及投資者。此外,還建議建立證券市場強制(或半強制)的董事責任保險制度,讓保險理賠也介入到投資者保護之中。這些都可考慮列入后續(xù)政策考量范疇。(朱琳娜)

關鍵詞: 凈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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