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剩14天 如何在2020年1月份工資中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財富君認真提醒,如果鐵子們想要在2020年1月份工資中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填報。

為了大家和財富君自己的那點微薄的工資,劃重點:

-扣除專項內容與去年一致,仍舊聚焦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2019年漏填的個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以補填;(兩種申報方式!適用于不想跟單位交流的孤僻癥患者)

-若個人信息無任何變化,可以無需辦理;如果信息變化不及時填寫,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我們認真問過了!)

-2019年通過單位填報的信息,目前可以通過個稅APP等途徑線上填報,也可以繼續通過單位填報;

-個人填寫途徑:個人所得稅APP、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個稅扣除信息跟去年一樣,到底要不要再走一道確認手續?

個人信息與去年一致到底要不要修改?眾說紛紜。

有的媒體報道:“本月底前,應及時完成確認,否則2020年1月起將會被暫??鄢?,待確認后才能再次獲得個稅專項附加的扣除。”

但是,財富君查閱了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官網明確表示,個人信息無變化,可以無需辦理。

為了確認信息,財富君又撥打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確認:

若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任職受雇單位等信息都與2019年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就無需辦理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啦,2019年的信息會默認提交至2020年。

但是呢,財富君也想說,您動動手指確認一下也不費勁,就到個稅APP上點擊一下確認就行了。

還剩14天,這件事影響你2020年的工資!跟著一起做,一年可省5000元

信息更新務必重視,否則自己的利益受損失

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今年情況填報并享受政策的;如相關情況發生變化,需及時據實更新。

不更新會怎么樣?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

表現在:

1.該享受的稅前扣除沒有及時享受;

2.不該享受的稅前扣除繼續享受,被查后影響個人信用。

例子1:

1.財富君2019年末買了套房,辦好了各項貸款手續等,在2020年可因房貸支出享受個稅專項扣除,如果在2019年12月31日前忘記填寫了,那么就相當于2020年享受不到這一項的個稅扣免;

2.如果財富君2019年房貸已經還清了,不在規定期限內更改信息,可能會暫時享受房貸支出個人專項扣除,但是被查出后,可能會影響自己的納稅信用。

咨詢業內人士得知,享受了不應該享受的專項扣除,相當于虛報個人信息,嚴重情況下相當于個人偷稅漏稅。

2019年漏填的還可以再填一波

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忘記申報了,現在還能補申不?

答案還是Yes!

此時你只需要做兩件事:

-填報好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

-在單位發放最后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是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用白話說,就是您的單位或者公司,或者老板。

然后就可以在今年剩余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時間實在來不及,或者跟單位人事關系不太好,

還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

方法仍舊是在規定時間內打開個人所得稅APP,按照內容指引辦理。

那么問題來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到底能給你省多少錢?

來看看財富君的情況:

① 月入一萬二,五險一金專項扣除2000元(每個單位不同,不要嫉妒我);

② 獨生女,父母均已65歲;

③ 一個上小學的兒子;

④有一套新買的貸款房。

第一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五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根據上述公式,財富君應繳納所得額=12000-5000-2000-1000-2000-1000=1000元/月

第二步,根據應繳納所得額計算應繳納的個稅金額

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分級計算稅率)

財富君應繳納的個稅金額=1000×3%=30元/月

而在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之前,財富君需繳納的個稅金額為(12000-5000-2000)×10%=500元/月。

掐指一算,財富君每年竟省了5640元!

財富君只想說,還不清楚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可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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