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棗莊監管分局對山東滕州建信村鎮銀行、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棗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銀行開出罰單,其中棗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規辦理票據業務、處置不良等”被責令改正,并處110萬元罰款。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棗莊監管分局下發的棗銀監罰決字〔2017〕1號顯示,山東滕州建信村鎮銀行因貸后檢查不盡職,流于形式,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棗莊監管分局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對其作出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罰款的處罰。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棗莊監管分局下發的棗銀監罰決字〔2017〕2號顯示,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棗莊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對其作出責令改正,并處50萬元罰款的處罰。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棗莊監管分局下發的棗銀監罰決字〔2017〕3號顯示,棗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辦理貼現、不良資產處置不真實、授信集中度超比例、未落實貸款擔保條件的情況下辦理票據業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棗莊監管分局依據《票據法》、《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不良金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對其作出責令改正,并處110萬元罰款的處罰。